人们第一次认识到区块链,来源于2008年比特币白皮书的发布,这种点对点传输、多方共识记账、加密算法、分布式存储的数据结构,被人们称之为——区块链。
区块链本质是分布式的公共账本,但跟传统分布式账本依赖中心节点来进行信息验证不同,区块链是借助算法和技术来构建信任,实现共识记账,并且区块链的共识机制可以有效确保这个账本里的数据不被篡改。因此,借助区块链人们可以构建一个多方参与、无需中介的资产交易、价值传递网络。
DREP认为,如果说互联网实现商业化的原因是,实现了连接”;那么区块链可以跨越互联网、物联网的破局点则是,打破数字子集的屏障,即连接一切”。因此DREP的发展愿景就是打造区块链的连接器”和工具箱”,让技术连接价值数据孤岛,并且不再具备使用门槛。
正如区块链第一次登场是作为比特币的底层技术,数字货币到目前为止仍是区块链的最大应用,但很长一段时间,这个应用毁誉参半,一方面是新型货币、数字黄金,另一方面却是骗局、“智商税”。
中国央行数字货币DCEP的发布,为数字货币在中国的发展规划出一条路径。数字货币在技术层面上,确实有所创新,无论是发行方式,还是支付、交易、清结算环节,可以有效起到金融润滑剂的作用,并可以有效遏制货币超发。
但数字货币的价值不仅仅在于技术,而在于其背后的信用,依靠个人或机构发行的数字货币,并不具备法律效应,价格波动极大,无法像法币一样衡量价值、起到一般等价物的作用,也不能满足用户支付需求。
因此,由国家发行的主权货币,不仅像法币一样具备法偿性,还具备数字货币的优势,比如低成本、匿名性等等。
简单的理解,由机构或个人发布的数字货币,价值基于该区块链网络的使用价值。由国家发行的数字货币,其价值在于与国家主权、GDP、财政收入相挂钩的国家信用。
数字货币作为区块链网络的价值衡量物,是区块链网络运转的媒介与基础,因此,区块链网络有价值,其数字货币才有价值。
以区块链技术来优化现有价值流通体系、提高机构合作效应、提高服务质量,是数字货币具备价值的最好途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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