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8月16日讯 据中国银保监会今日消息,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连收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下发的6张行政处罚决定书(齐银保监罚决字〔2022〕54号-59号),涉及甘南支公司、龙江支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3家支公司,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均为编制虚假的财务报表。
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甘南支公司、龙江支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别为王彪、王亚芳、刘丽,三人分别对所属支公司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齐齐哈尔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对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甘南支公司、龙江支公司、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分别罚款20万元、15万元、25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对王彪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对王亚芳警告,并处罚款2万元;对刘丽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
以下为原文:
免责声明: 文章源于会员发布,不作为任何投资建议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本文链接:https://www.sws100.com/kexue/536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