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点名单位: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
“手机突然停机,才发现莫名其妙多了一个叠加套餐包。”近日,有位深圳市民向南都记者反映称,其购买了深圳联通通讯卡,当时选择的套餐是19元/月的月租,但不久后便发现手机突然停机,拨打客服电话得知开通了一个39元/月的“叠加套餐包”,这让他感到十分疑惑。3月15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回复称,针对该名用户投诉,在核查后已进行处理,目前与客户达成和解。
林先生(化名)向南都记者介绍称,其曾购买了深圳联通通讯卡作为下班后使用。“我通过淘宝线上店铺购买了一个深圳联通通讯卡,选择的套餐是19元/月的月租,但在不久后便出现了停机现象。“林先生称,停机后他对通讯费用感到疑,拨打客服电话后得知开通了叠加套餐包。“这个号码也就是下班在家的时候才用,我根本就不需要叠加套餐包。”林先生希望,相关工作人员能给予他答复并妥善处理。
日前,关于林先生的反馈,南都记者联系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称,针对该名用户投诉,在核查后已进行相关处理,目前与客户达成和解,关于更多细节,相关工作人员称暂无法进行回应。
律师点评:擅自增加服务业务涉嫌违反合同约定
广东景川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涛表示,如果公司未经用户许可、签字确认,擅自给用户增加“叠加套餐包”服务业务,其行为涉嫌违反合同约定的侵权行为,也违反电信主管部门的管理规定。朱涛介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深圳消委会律师团成员、广东中熙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海波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与此同时,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根据林先生的陈述,经营者涉嫌违反前述规定,如给林先生造成损失,应当依法赔偿。”谭海波说。
采写:南都记者 蔡宇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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