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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农业指的是采用工程技术手段,建设一定的农业设施,进行动植物高效生产的一种现代农业方式,涵盖设施种植、设施养殖和设施食用菌等多个类别。
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错季生产、提高产量、提升品质,随着近年来设施农业的长足发展,为人们提供大量优质农产品,也让很多农民通过辛勤劳动增收致富。
国家对设施农业用地大力支持,明确提出设施农业用地仍属于农用地,不需要转用征收,不需要落实“占补平衡”。设施农业用地不仅仅是种植大棚、养殖圈舍等生产设施,而且包括饲料加工场所、员工住宿及办公场所、检验检疫场所等附属设施。设施农业用地不需要审批,只需要备案即可,2019年12月前是向县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2019年12月之后向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备案即可。
但对于设施农业,仍然有着很多具体的要求,比如说养殖类设施农业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类设施农业不得占用基本农田;附属设施不得超过一定比例,比如有些地方规定养殖附属设施不得超过项目用地总规模的7%、工厂化作物栽培附属设施用地不得超过5%;破坏耕地层的设施农业必须签订复垦协议书,有些地方规定还要缴纳复垦保证金等等。
对于设施农业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国家政策一直有着一定的限制。比如在《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5号)就明确:设施建设应尽量利用荒山荒坡、滩涂等未利用地和低效闲置的土地,不占或少占耕地,严禁占用基本农田。
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中,对设施农业用地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有所放松,具体规定如下:
设施农业属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不需落实占补平衡。种植设施不破坏耕地耕作层的,可以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不需补划;破坏耕地耕作层,但由于位置关系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允许使用永久基本农田但必须补划。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但在《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中,对设施农业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又上紧了发条,规定如下:
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严格控制新增农村道路、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等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使用一般耕地。确需使用的,应经批准并符合相关标准。
166号文对设施农业用地要求尤为严格,养殖等破坏耕作层的设施农业不但不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就连占用一般耕地都需要批准且有着严格的限制。
但有一类设施农业,不仅可以占用一般耕地,而且可以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这类设施农业指的就是种植类的农业大棚,这也是在农业生产中最常见、最普遍的设施农业,也是最简便、最有成效的设施农业,极大地促进了农业增收,也促进了农民致富。
这类农业大棚只需要用到拱棚杆和塑料膜,搭建简便,增产高效,但对于拱棚杆和塑料膜的选用却是十分讲究。
在拱棚杆的选用上,杆子不是越粗越好,合适才是最好的。杆子越细韧性反而越好,跨度越大越安全。玻璃纤维杆以玻璃纤维及其制品作为增强材料,用工业级优质树脂把它们粘合在一起,高温压模成型。相比于传统竹片钢筋重量更轻,使用简单方便,省时省力省人工,最为关键的是,材质韧性更高,使用寿命更长。
在塑料膜的选用上,要注重耐老化、高保温、高透明、拉力强的特点。这款大棚专用塑料膜采用优质原材料及先进生产设备生产,抗老化能力强,日晒不变色,拉伸能力强,质轻易折叠,可用于蔬菜、花卉、苗木、食用菌、家禽养殖等各类农业大棚。
愿更多农民朋友通过简易农业设施大棚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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