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一家农贸公司老总陈某办了两张信用卡,透支近40万元,称生意失败了无力还款。
楚天都市报1月9日讯(记者余皓)武汉一家农贸公司老总陈某办了两张信用卡,总计透支近40万元。后经银行多次催讨仍不还钱。落网后,陈某称,他生意失败了,因此无力还款。而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明知还不了款,仍恶意透支,有非法占有的故意。今悉,黄陂区法院一审以信用卡诈骗罪对陈某判刑5年半,并处罚金6万元,责令其向银行退赔19.7万余元。
陈某是武汉一家农贸公司的老总,公司设在汉口北,经营农副产品。2013年5月,陈某在一家银行信用卡中心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并使用该卡透支消费,自2016年6月28日开始逾期,同年8月30日陈某开始拖欠账款。截止2017年2月8日,陈某在该卡上恶意透支本金20万元,本金产生的利息、滞纳金及服务费共计22.6万余元。该银行信用卡中心多次进行催缴并分别于2016年11月25日、12月1日两次向陈某发出《信用卡欠款催收函》,至陈某被抓获时仍未归还上述透支款项。
2013年9月,陈某在另一家银行也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并使用该卡透支消费,自2016年5月开始逾期,同年8月开始拖欠账款。截止2016年11月30日,陈某在该卡上恶意透支本金19.7万余元,加上利息等,共计23.3万余元。银行工作人员多次打电话、短信通知还款,还到陈某所在公司催款,并送达了催款单,但陈某未还款。
多次催讨无果后,两家银行均报了案。2017年3月,陈某在公司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落网后,陈某辩称,他做生意失败了,无力还款。案发后一个月,陈某偿还了第一家银行的各项损失共计22.6万元,并取得被害银行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信用卡,超过规定期限,并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依法应认定其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透支其所持的两张信用卡共计39.7万余元,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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