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医疗体制,大医院人满为患,基层的医院无人问津,大医院就医需要排队,很多时候住院求医要提早很久预约,门诊也是这样情况,挂一个专家号都很难,所以还会有出现很多那种黄牛,在医院门口倒卖高价门诊号的。住院住进去之后也会有遇到说住了就说要出院的,大医院要加快病人流转速度,很多人在基层医院住院住了几天之后也会遇到说要出院的情况,有很多医生会说是医保局规定的,不能再继续住院了,再住院下去医保就无法报销了。那么医保局是否会有这种规定,其真实情况是如何,制定这种政策的出发点是什么呢。
现在全国的基本医保参保率已达95%以上,可以说绝大多数人住院都会有存在医保报销的情况,医保经办机构也就是医保局会对医疗机构主要是医院,使用大量医保基金的医院进行一定程度的考核,其考核内容有一块就是叫平均住院天数,就是说规定一个医院收的所有病人平均住院天数不能超过多少天,这是对全院的考核,不同等级之间的医院其平均住院天数也不一样,会根据医院等级,医院水平及开展的手术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也会参考其余相同等级的医院平均住院天数进行制定考核政策。
这仅仅只是考核,而且政策的制定也会根据实际的情况来,不会强行降低其平均住院天数,即便超出也无妨。有些科室有些特殊情况符合病情需要完全可以多住几天,像我们这边,对县医院平均住院天数的考核是11天,大部分病人住院是不需要那么久的,有极少部分病人住院超过半年甚至一年的情况都有。病情需要该住院就得住院,医院不能以医保无法报销的理由去叫病人出院。有些医保局对当地医院还会采取按床日付费的考核方式,就是住院1天多少钱,住院10天以上有多少钱这种,有些医院也会为了多报医保基金叫病人出院。
政府工作报告指出,现阶段的医保只能说是保基本和广覆盖,各地的医保基金都承受着不小的压力,医疗水平突飞猛进,各种新式的医疗技术,检查,药品价格都很高昂,医保基金压力不小,所以各地医保局会制定一定的考核政策来限制医院滥用医保基金。最近几年已经有了较大的改观,但是医院不能完全以营利为目的,不管病人情况如何,只要是病情需要,不管医保报销及考核情况如何,都不能说叫病人强行出院,极不合理,只要是符合医保目录,超过起付线的都可以报销,医保没有对住院天数有任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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