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海外网
议政府地方法院(图源:韩联社)
海外网2月2日电据韩国韩联社报道,韩国男子吴某涉嫌抢夺下属女性职员A某钱财并将其残忍杀害,韩国议政府法院2月2日宣布判处其35年有期徒刑,并命令吴某携带位置追踪电子装置20年,同时严禁其接近受害者遗属。
据法院和警方透露,吴某在韩国京畿道议政府市设立了主营直播业务的公司,但是企业贷款等债务超过1亿韩元(人民币约60万),除此之外办公室租赁费等其他费用每月还需要1千500万韩元左右(人民币约9万)。吴某于2020年3月雇用了A某(24岁,女)后,要求A某穿着暴露进行直播,并计划以此获得收益。
由于A某拒绝了这一要求,2020年6月29日中午吴某用凶器威胁了上班的A某,并用绳子等对其进行胁迫。凶器和绳索都是吴某提前在网上订购准备的。之后吴某通过转账抢走了A某1千万韩元(人民币约6万)的个人钱财。由于担心A某报警,吴某于同一天晚上10点左右给A某喂下神经安定剂和安眠药后将其勒死。犯罪后吴某曾想过自杀,但未能成功,2020年7月1日,吴某向警方打电话自首,坦白了犯罪事实。
经证实,在调查过程中,吴某分别因特殊抢劫罪和特殊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和有期徒刑3年,并两次服刑。
被告人吴某在审判过程中主张“自己犯罪当时患有抑郁障碍、恐慌障碍等,因服药造成的副作用处于心神微弱状态,不是故意杀害A某的”,但法庭均未接受。法庭方面表示:“抢劫杀人罪是为了财物而夺去他人生命的反人伦犯罪”,“鉴于其犯罪事实的恶劣,被告人的行为是任何情况下都无法容许的”。(海外网 胡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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