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网-观点频道
旧岁将尽,新春未远。每当年终岁尾的时候,远离家乡的游子,总会采用各种方式,开启一段奔赴团圆的旅程。如何回家?买一张通往家乡的火车票,往往是大多数人的第一答案。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了新的《铁路旅客车票实名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新办法”将使客票实名制管理更清晰、更亲民、更安全。
“新办法”,规定更清晰。众所周知,铁路不仅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大动脉,而且兼具安全、经济、便民、实惠、全天候运输等特点,是大众化的交通工具。特别是近年来中国铁路尤其是高铁的飞速发展,构筑了“小时化”生活圈,织密了百姓的幸福感。小小火车票,也实现了从纸质到电子的飞跃。之前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已落后于目前铁路普遍采用电子自动实名售票、取票、检票、验票等新设备和人脸识别等技术的现实情况。“新办法”,规定了通过互联网、电话、自动售票机、人工售票窗口等方式购票时可以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种类,明确了购买车票以及办理补票、取票、改签、退票等业务时应当提供乘车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件信息,以及旅客丢失实名制车票后的挂失补办程序,以更清晰明确的规定,使各项流程对旅客更加透明。
“新办法”,服务更亲民。俗话说:“在家千日好,出门一时难”。“新办法”中,一系列亲民便民措施将使坐火车出行更加温暖。如旅客遗失实名制车票后,铁路运输企业经核实旅客身份信息及购票信息后免费为旅客挂失补办车票;车站以人工实名查验通道方式,为老年人、证件无法自动识读、需要使用无障碍通道和其他需要帮助的旅客,提供必要服务。同时,“新办法”对部分不属于长途客运的公益性“慢火车”、市域(郊)列车、城际列车及相关车站根据实际情况作了专门规定,全力服务百姓出行。这些实实在在的新举措,体现着铁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满足铁路旅客需求的不变初心。
“新办法”,信息更安全。在信息社会,信息安全直接关系着人民财产安全乃至生命健康安全。“新办法”增加了法律责任方面的内容,一是明确了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制止扰乱车票实名制管理秩序的行为。二是对于铁路运输企业不落实车票实名制管理要求的,明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进行处理;对泄露旅客个人信息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三是明确铁路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等情形的责任,进一步细化完善了铁路运输企业在旅客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义务和相关防护措施要求。“新办法”的出台,为确保乘客信息安全提供了更强有力的法律支持。这一系列确保乘客信息安全的“硬规定”,昭示了铁路部门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捍卫乘客信息安全,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坚定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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