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向社会公开发布 《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第二批)》,其中一宗案例中明确“996”工作制严重违反法律关于延长工作时间上限的规定,相关公司规章制度应认定为无效。
“996”的存在,一直都很挑战人们的常识。 “996”是指早上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每周工作6天的上班模式。比其更狠的是“715”,每周工作7天,一天工作15个小时。此外还有“007”,从当日0点到次日0点,一周7天不休息。这主要指不定时工作制,当劳动者进入梦乡时,大脑和其他器官依然会工作……这些代号背后,是劳动者的辛酸与血泪。
“996”等工作制侵权是毋庸置疑的。休息权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早在上世纪中叶就已写入联合国宣言和公约。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时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996”等工作制显然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
然而,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不少企业并不拿劳动法当回事。比如,在2019年,有互联网大佬公开表示:“我个人认为,能做‘996’是一种巨大的福气,很多公司、很多人想‘996’都没有机会。如果你年轻的时候不‘996’,你什么时候可以‘996’?”此次最高法通过以案释法,明确“996”违法,是对劳动法相关规定的重申,也顺警告那些大佬以及相关“信徒”们,“996”不是什么“修来的福报”,而是违法,是压榨。所谓“996”“715”,其实都是跟绩效挂钩,工作完不成就拿不到钱,这里面存在很大问题。一家公司如果需要巨大的工作量,而现有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无法完成这些工作量,从劳动定额角度上来看,公司就应该匹配更多劳动力,而不能用少量劳动力最大限度地榨取其剩余价值。否则,就违背了法律精神,对员工的身心都会造成损害。就此而言,那种“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拿两个人的工资”模式,也该画上句号了。而且,还有很多劳动者即便“996”,依然在拿低工资。有的人被过度透支,有的人却找不到工作,公民健康受损的成本转移给了社会,造成了劳动力生态的恶化。
明确法律规定,还要想方设法让法律落地。这就不能光靠劳动者申请仲裁,更要靠执法部门主动执法,让违法企业受到法律严惩,防止劳动者 “被自愿”“被996”却不敢仲裁的现象发生。众所周知,面对资本力量,很多劳动者并无议价能力,即便想仲裁也面对举证能力不足等问题。如何改变这种现实,需要相关部门深入思考,法律的尊严要靠严格执法来维护,否则劳动法就难免沦为“没牙的老虎”。在“共同富裕”大背景下,还应该从公平分配的角度来审视“996”问题。在市场经济环境中如何更好地兼顾效率与公平,让分配更加科学,对全面依法治国也是一种考验。
所以,明确“996”违法,更期待“996”成为历史,让每一个人按时下班都更有底气,为人的全面发展创造更好环境。惟其如此,奋斗才更有意义。
来源: 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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