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6日,人民网发了一条微博称:【历史上的今天】林语堂逝世,说林语堂从小生活在中西文化交融中,终身与二者打交道,或学,或教,或比较,或偏爱,或回望,须臾不曾放下,直到1976年3月26日病逝于香港。
我看了很有感触。这虽然只是网站的一条不大引人注意的微博,但也明确表示对林语堂这一历史文化人物的正式评价,而且可以被认为是主流文化界的态度。
20世纪初的新文化运动在中国文化史上的意义是极为重大的。当时出现的像林语堂这样一些新文化人物,现在能得到比较公正的评价,应该说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文化界的一个很大进步。此前,我们臧否当时的新文化人物往往有失偏颇颇,除了鲁迅被大树特树之外,其他如胡适、林语堂、梁实秋、周作人等等的文化建树都很少见诸文学史详细介绍,更多的只是当做资产阶级的、帮闲、甚至反动文人加以批判。
就拿林语堂来说,我们过去很少知道他在新文化运动中的表现,也很少读过他的文学作品和杂文,只知道他在黑暗的社会现实里搞什么“性灵”和“幽默”,和鲁迅很过不去,还投好国民党政府。
经过这些年的研究和讨论,现在我们才知道,林语堂乃是和鲁迅并驾齐驱的新文化干将,他不仅有很扎实的中国古典文学功底,又对英语和西方文化造诣很深,对现代白话文的研究推广和中西文化的交流做出了很大贡献。他曾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美术与文学主任、国际笔会副会长等职,于1940年、1950年两度被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在国际上的影响也是很大的。
不仅如此,林语堂还首创了汉字笔划、笔顺、汉字偏旁部首的概念,进而开辟了以笔划、笔顺、偏旁部首为依据对汉字进行拆分、解构、归类的全新理念,参与创造出曾被定为国家正式推行注音方案的“国语罗马字”汉字注音方法。他甚至还破天荒地发明了“明快中文打字机”!因此,林语堂被公认为中国现代著名文化学者、文学家、语言学家,他在新文化事业上的贡献实在不能抹杀,他在文化史上地位理应得到更正。
除了林语堂之外,这些年来,我们对胡适、包括周作人等其他新文化人物也都做了比较客观的介绍评价,纠正了过去对他们的偏见和不实之词,肯定了他们在文化上的建树和贡献。作为文学史、文化史,对这些新文化人物重新进行研究评价是很必要的,完全应该的。这既是对新文化运动成果的客观定位,也是对中国传统文化血脉的正确传承。
但是在臧否新文化人物的舆论中,我认为也还存在着两种不公正的现象。
一是在纠正过去的偏颇时又出现另一种偏颇,那就是对凡是过去批判的人物都大加赞扬甚至吹捧,对过去褒扬的人物都反过来加以贬责甚至谩骂。乃至于出现这样一种舆论倾向,胡适、林语堂等都伟大得不得了,而鲁迅则问题多多,甚至还不如他那个当了汉奸的弟弟。
我认为这样“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翻烧饼,也不是臧否人物的正确态度和方法,反而说明我们许多人的思想感情仍然被偏见支配着。臧否历史人物,政治评价是应该存在的,但或左或右各执偏见就难免有失公允。而以偏概全、否定其文化学术成就就更不对了。政治观念的偏激、思想方法的片面绝对化,在评价历史和臧否人物中都是应该尽量避免的。
另一种不公正的现象,是对文化人在某种特别历史时期的表现过于苛求。比如对郭沫若,他也是一位新文化人物,在新诗、历史,考古等文化领域都建树颇多,但由于他晚年未能保持士节,现在被人骂得一塌糊涂。
郭沫若晚年的一些表现固然很糟糕,但也不能因此而否定他在新文化上的成就。周作人当了汉奸,我们现在还承认他的小品散文写得好,难道郭沫若连汉奸都不如吗?我主张对文化人物的表现,甚至包括在漫长封建专制下的表现,我们都得从历史的客观情况出发,更多采取悲悯的态度。老实说,在那种情况下能实行孟夫子的“三不”当然值得表彰,但能要求大家都挺着脖子砍脑袋吗?如果一味苛求,那么可以说,自秦皇以后,中国少有节士;元代清朝,中国多是汉奸!我们能这样苛责郭沫若吗、我们能这样臧否文化人吗?
最后我还想总结一下,现在我们之所以能比较正确的评价林语堂、正确的臧否新文化人物,这是改革开放以来的一个很大进步,是文化界解放思想的结果。我们应该高度肯定这个历史进步,保持这种进步的态势。这也是我看到人民网发了关于林语堂的微博感到特别欣慰的原因,是以此文存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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