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你对比特币有一点点兴趣,就一定听过挖矿”这两个字。加密货币挖矿跟山西挖煤矿不一样,你不用扛着工具去外面,在家里使用电脑或挖矿机设备就可以开工了。如果你足够幸运,就有机会挖到一个区块,并获得比特币奖励,顺带那个区块里所有交易的手续费。这是广大矿工废寝忘食的源动力。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比特币矿场和养鸡场的目的其实是一样的,
一个是养着许多矿机,一个是养着许多母鸡,
而矿机越多可以产生越多的算力,母鸡越多可以产越多的蛋;
算力越强获得比特币的概率越高,鸡蛋越多可以卖越多钱;
当矿机或者说母鸡的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的时候,算力很强、鸡蛋很多,就会对这个产业造成一定的影响力,占有这个市场到一定的份额以后,你的一举一动就被行业所关注,于是就产生了矿霸,或者鸡霸之类的人或者公司来。
而矿池,就好比是集市里的大商店,把矿机算力接入一个矿池,形成一个巨大的算力节点,那么这个矿池作为一个巨无霸,可以获得比特币的概率非常大,获得的比特币按照矿机主所提供的算力进行公平分配,矿池再收取一些费用。而养鸡场或者家庭小型养鸡圈所产的蛋,统一送到商店进行精美的包装后上架销售,因为人流量大,销出去快,价格也可以比一般的渠道更好,获得更稳定的收入。
所以,不管是矿场、矿霸还是矿池,还是养鸡场还是集市商家,目的只有一个,利益最大化!
首先,我们来简单讲一下什么是挖矿。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两个维度去理解:
(1)第一个维度是挖矿的目的。挖矿可以简单理解为生产比特币的过程。可以想象成挖黄金,新比特币的“诞生”是靠挖矿挖出来的。
(2)第二个维度是挖矿的形式。挖矿可以简单理解成一个电脑在重复解答复杂的数学题。矿场就是成千上万台电脑在运行的场地。这也就友们了为什么说经营矿场其实是在经营一个实体企业,就像经营一个大型机房。
好了,明白了什么是挖矿,什么是矿场,我们就可以探讨合法性的问题了。
首先,挖矿是生产比特币的过程,那我们先来看一下比特币的法律定性。早在2013年,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就发布了《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了比特币的性质,认为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从性质上看,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该《通知》明确了比特币是种虚拟商品,是合法的。既然比特币是合法的,那生产比特币的行为-挖矿怎么会是违法的呢?
然后,我们从挖矿的形式再进行分析。矿机其实就是一个只能执行特定程序的小电脑,可以理解为一个硬件设备,这种设备是合法的。矿场就是运行这些设备的场所,自然也不是违法的。
根据上面描述的内容,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挖矿或者说矿场,这个行为在法律定性上不能说是非法的。
那么问题来了,矿场的非法性到底来源于哪里呢?不得不承认,有些矿场的确是违法了,但违反的是电力法环保法等相关法律。因为矿机运行的过程耗电量巨大,可以说比特币的生产成本决定性因素之一就是电费。有些矿场为了追求低电价,使用了没有供电许可的电厂的直供电,甚至偷电,这就直接违反了我国的电力相关法规。
《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十条:“并网运行的电力生产企业按照并网协议运行后,送入电网的电力、电量由供电营业机构统一经销”。第二十条“非经供电企业委托,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向外供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供电企业在批准的供电营业区内向用户供电。……,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供电营业区的设立、变更,由供电企业提出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发给《供电营业许可证》”
上述条例表明,已经并网运行的电厂不得擅自对外供电。如果电厂直接对外供电,必须取得《供电营业许可证》。
所以其实合法挖矿很简单,用上网电或者向有供电营业许可证的供电企业买电,只不过电费就会翻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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