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完全摆脱对现有互联网络或者“因特网”的依赖,即使在没有网络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数字货币结算。这就使得中国数字货币与电子货币以及现有第三方支付系统有着本质区别。也就是说,消费者只要携带移动终端设备,移动终端设备中存储数字货币,那么,可以不需要互联网络,直接通过移动终端设备之间的相互联接,即可实现货币的结算。这样既可以摆脱互联网络,避免互联网络信息传输存在安全漏洞而导致数字货币交易受到威胁,同时又可以借助于广泛普及应用的移动终端设备,随时进行资金结算。
第二,中国数字货币安全性是建立在主权货币管理系统基础之上的。中国发行的数字货币不是建立一个中央信息传输系统,所有交易信息都传输到中央系统之中,而是采用分布式的安全保护系统,也就是人们通常所理解的区块链系统。如果数字货币交易没有得到其他信息的认证,那么,数字货币交易就不可能被纳入系统之中,也就不会被认可,交易也就无法完成。所以,广泛推广数字货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打击诈骗犯罪,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腐败交易现象。
第三,数字货币的发行,可以大幅度节约交易成本和货币管理成本。到底都知道,在货币发行和流通领域,存在着“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现象。各国为了确保自己发行的货币不会被仿造,往往加入许多技术元素,而新材料和技术的应用,客观上导致货币印刷成本大幅度提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发行数字货币毫无疑问是最佳选择。
数字货币从表面上看就是一组数字,但是,数字货币的背后,则有强大的技术支撑。从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测试的情况来看,中国数字货币实际上是在主权信用和商业信用相加的基础之上,发行数字货币。通俗地说,中国数字货币不是直接由中国人民银行发行,而是由中国人民银行面向国家的商业银行发行,商业银行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之后,依靠商业银行自身的信用对外发行数字货币。
也就是说,中国数字货币具有双重信用属性。一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发行货币,由中国主权信用作为担保,另一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将数字货币发行给商业银行,商业银行对外使用数字货币,由商业银行的信用作为担保。这就使得中国数字货币具有空前的信用基础。商业银行发行数字货币,意味着商业银行和使用者之间签订了特殊的信用担保合同,一旦出现问题,商业银行首先承担担保责任。
商业银行承担担保责任之后,可以向中国人民银行汇报,中国人民银行依靠主权解决问题,因此,不管中国发行的数字货币在哪个环节出现问题,最终都会变成中国的主权问题。按照“主权豁免”的原则,中国可以在任何地方以任何方式维护国家主权,并且不受其他国家司法机关管辖。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不是面向每一个消费者,而是面向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信用度相对较高,因此,消费者通过国有商业银行获得数字货币,使用风险相对较低。可以这样说,中国发行的数字货币信用程度是其他任何国家的电子商务企业发行电子货币所无法比拟的。
第四,中国独特的数字货币发行方式,使得中国在数字货币推广过程中,可以绕开现有的国际交易规则,为人民币国际化打开方便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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