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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新闻网讯(见习记者曾艺伟 通讯员杨冉)10月10日至19日,2022年储蓄国债(电子式)第七期和第八期将在各承销机构网点发售。
第七期计划最大发行总额200亿元,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3.05%;第八期计划最大发行总额200亿元,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3.22%。两期国债均10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10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七期和第八期分别于2025年10月10日和2027年10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两期国债发行期内不得提前兑取,发行期结束后可提前兑取。提前兑取业务只能通过承销团成员营业网点柜台办理。
投资者提前兑取两期国债时,承销团成员按照从上一付息日(含)至提前兑取日(不含)的实际天数和以下执行利率向投资者计付利息。即:从2022年10月10日开始计算,持有两期国债不满6个月提前兑取不计付利息,满6个月不满24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180天利息,满24个月不满36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90天利息;持有第八期满36个月不满60个月按票面利率计息并扣除60天利息。承销团成员为投资者办理提前兑取,可按照提前兑取本金的1‰向投资者收取手续费。
国债是以国家信用为担保发行的债券,投资者既可支持国家建设,又可获得投资收益,是安全性最高的投资产品。我市投资者可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青岛银行、恒丰银行、邮储银行等14家承销机构任一网点柜台认购。同时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邮储银行开通了手机银行代销方式。
编辑:芦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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