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担保公司”暴雷的那一段时间,听到不少“血本无归”的案例。但印象最深、冲击最大的是“吃利差”者的“损失惨重”——不仅自家的全部积蓄打了水漂儿,而且欠下数目不小的债务!
师哥张老兄,借给他同事Z某3万元,约定利息一分五。对方支付过3个月利息后再无下文。之后几年,不断催要,百般推托,无奈起诉到法院。Z某迅疾“主动”偿还2.5万元,并一再请求和解、撤诉。那位先生可是插上尾巴比猴精的主儿,他知道只有这样最合算。
张兄告诉我,Z某做的是“无本生意”,他投资到担保公司的利息是3分。现在担保公司垮了,这钱需要他自掏腰包。念及同事的份,少给五千就算了!
一个熟人曾经咨询我,说他嫂子,号称“有本事的女人”,借贷款高达120余万,投资到担保公司挣利息差。结果是鸡飞蛋打,房子被执行,一家“惨兮兮”……
人们往往会“特别关注”到某个“点上”,钻到一个“漩涡”里出不来——3分利息的投资,多么丰厚的回报率:一百万一月3万,付给债主一半,净赚一万五。一年18万!这个时候,他(她)完全忘记,或者根本不考虑这丰厚的利息从哪里来?能不能长久?只顾一味地算账!越算越兴奋,动力越足,于是千方百计地借钱,雪球越滚越大,陷入到一种幻觉里——发大财的幻觉——所谓“利令智昏”就是如此!
好一个“贪”字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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