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长安区委、区政府在西安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上下一心、众志成城、齐心合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为全面反映全区广大干部群众防控疫情的真实过程,完整准确的收集、保管、利用好疫情防控档案,更好的发挥其存史资政的作用,使疫情防控工作的档案资料得以永久保存,为历史借鉴,本馆自即日起面向社会各界征集防控新型冠状肺炎疫情相关档案资料。
一、征集内容
1、反映我区干部群众抗击疫情工作的相关资料,特别是防控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资料,包括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实物等。(如一线医务工作者、社区工作者、科研工作者、公安、交通等抗击一线的工作资料、“抗疫日记”“请战书”、书信、照片、音视频等)。
2、反映我区在支援湖北武汉等地抗击疫情中作出贡献的个人、团队的事迹资料。
3、反映我区干部群众、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机构等全力配合协助政府防控疫情的文字材料、照片、音视频、实物等。
4、以防疫抗疫为主题创作的诗歌、散文等文学作品,音乐、美术、书法、篆刻、摄影等艺术作品等。
5、各新闻媒体在直播、采访过程中形成的纪实性资料和宣传报道材料。
6、其他能够反映抗击疫情工作,具有历史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实物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方法
1、以自愿捐赠为主,欢迎有捐赠意愿的社会各界、各团体及有关个人通过发送邮件,或者来电、来函、来人联系,商洽捐赠档案资料具体事宜。
2、凡经审核征集入馆的档案资料均归国家所有,永久保存于长安区档案馆,捐赠档案资料者对其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对于涉及知识产权的档案资料,本馆按国家有关法规予以保护。
3、对捐赠档案资料者,本馆将视具体情况颁发捐赠证书。
三、征集要求
1、参加征集的照片及视频必须为原创,或经作者授权。
2、征集作品数量不限,但需保证画面清晰稳定,每张照片不小于1M,不超过10M,图片格式为.jpg;视频的时长应大于15秒,格式为常用视频格式即可。
3、每张(组)照片、音视频需配相应文字说明,文字说明要简明概括、准确反映档案资料的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摄影者等基本信息。
4、另附捐赠者简介。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西安市长安区档案馆保管利用科
联系人: 刘女士 雷女士
联系电话:029—85296352
征集邮箱:cadagzj@163.com
联系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69号(长安区行政中心东109室)
邮政编码:71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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