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办公室最新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来石返石人员健康管理服务的通告↓↓↓
广大市民,驻石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科学精准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严防疫情输入风险,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要求和省防疫规定,现就做好来石返石人员健康服务管理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涉疫风险人员要主动报备
(一)风险地区人员报备。7天内有高中低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和陆地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来石返石人员,请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村)、单位或所住酒店(宾馆)报备。
(二)涉疫风险人员报备。在市域外完成集中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在第一入境点结束集中隔离的入境人员,以及新冠肺炎感染者出院(舱)返石人员,请提前48小时向居住地社区(村)或单位报备。
二、涉疫风险来石返石人员要积极配合管控
(一)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在7天内有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确需返石的,请主动配合“7天集中隔离”措施,并在第1、2、3、5、7天接受核酸检测。
(二)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在7天内有中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确需返石的,请主动配合“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并在第1、4、7天接受核酸检测;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需接受7天集中隔离措施。管理期限自离开风险区域算起。
(三)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在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离开所在城市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石后主动配合社区管理,自我健康监测,接受“三天两检”核酸检测措施。
(四)入境人员健康管理服务。在第一入境点完成“7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的入境人员,返石后不再进行健康管理服务。在第一入境点隔离时间不足10天的,请在第一入境点解除隔离48小时前,告知目的地社区(村),入石后要补足10天管理措施。返程途中尽量优先选择专人专车或直达火车、航班,不要在中途逗留,全程佩戴N95(KN95)防护口罩、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由专车“点对点”闭环接回(引导返回),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外出。
三、非涉疫地区来石返石人员无需管控
河北健康码无异常、没有7日内高、中、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无需向社区(单位)报备,无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不再实行落地核酸检测措施。入石后,请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四、合理规划出行计划
请有出行需要的市民,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和中、高风险区变化情况,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区及有本土疫情所在的县(市、区、旗)。确需前往的,请严格做好自身防护,遵守当地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已在中、高风险区及有本土疫情所在县(市、区、旗)出差、求学或工作的,确需返石的请主动向社区报备,并按要求落实相应健康管理措施。
五、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请广大市民做好个人和家庭健康防护,继续严格落实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一米线、主动扫码等防护措施。如果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鼻塞、流涕等感冒症状,要首先意识到自己是否有感染新冠病毒的风险,倡导自有症状起的三天内要采取以下防护措施:一是请严格居家不外出,并提醒家人做好健康防护;二是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到人群密集性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三是请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争取每天做一次核酸或抗原检测,每次检测请间隔24小时。
六、畅通防疫政策知情渠道
为方便群众了解防疫政策,我市在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设立了疫情咨询投诉专线,并在国务院客户端等网络平台公布了各县(市、区)防疫部门联系电话,广大市民可24小时进行政策咨询。为加强对疫情防控“一刀切”“层层加码”等问题整治,在石家庄市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设立了疫情防控“九不准”公众留言板,畅通群众政策咨询、问题反映、举报投诉渠道。
以上防控措施,将依据疫情发展形势动态调整。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石家庄市疫情防控总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
转自:石家庄日报客户端
来源: 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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