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百亿梦金园IPO:商标、宣传是否合规?为何0元受让股权?信用政策是否放宽?
中宏网股票频道10月27日电 140.67亿元、140.89亿元、117.82亿元,2018年-2020年期间每年营收均超百亿的梦金园(梦金园黄金珠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梦金园”)即将迎来上会。
本网记者注意到,收入规模较大的梦金园存在的问题同样不少。招股书显示,公司报告期内存在一系列诸如0元受让股权、放宽信用政策的问题值得追问。此外,在调查与采访过程中,有消费者表示从公司购买到“万足金”,但实际上“万足金”这一标准并不存在,公司“万纯金”“万足金”等商标使用及宣传用语的合规性值得关注。
商标规范性存疑
梦金园招股书显示,公司将“万纯金”“梦金园万纯真金”注册为商标,在宣传中将“梦金园”品牌与“万纯金”概念紧密结合,打造出“万纯系列”“万纯金”系列
而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商标审查标准》规定,在对商标显著特征的审查中,仅有本商品通用名称的,应予驳回。
对此问题,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赵金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商标应具备显着性,便于识别且不会引起相关公众混淆”以及“注册商标采用公众容易混淆的做法非常不妥。”
对此,梦金园“万纯金”及“纯金”是否属于本类商品中的通用名称、公司是如何申请下“万纯金”商标的、该商标的取得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存在被取消的风险等一系列问题值得追问。
此外,梦金园将“万纯金”申请为自身企业商标,则意味着公司同行业的其他市场主体不能在相同或相似产品上注册或使用与公司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但由于“万纯金”“纯金”等词汇在黄金饰品领域较为常用,梦金园将其注册为自身商标所带来的竞争正当性问题也值得关注。
宣传混淆概念,误导消费者
值得注意的是,本网记者通过公开信息发现,梦金园官网、公司官方贴吧及公司客服在对外介绍及宣传过程中,存在将旗下“万纯系列”“万纯金”与“万足金”概念混淆,以及通过误导性陈述令消费者产生误解的情形。
例如,在公司官方网站上,梦金园将含金量999.9‰的黄金制品定义为“万纯足金”,以及消费者在公司贴吧声称购买了“梦金园万足金”。
(图片来源:公司官网)
(图片来源:公司贴吧)
根据上述情形,记者拨打了梦金园官网提供的客服电话,在询问万纯足金与万足金等词汇的概念和区别时。公司客服称,记者所称的“万纯足金”“万足金”,都是“足金”的意思。
在记者进一步询问,“万纯足金”是否就是“万足金”时,梦金园客服称“万纯足金、万足金都是999.9‰黄金含量”的意思。万足金与千足金的区别就是“999.9和999”的区别。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贵金属首饰行业唯一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是《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是相关生产和经营企业必须执行的标准。
而根据该标准,目前我国黄金首饰的命名方法里,只有“足金”“千足金”,并没有“万足金”“万纯金”之类的国家标准。
此外,在对黄金纯度的定义上,目前国家是以“千分数”为判定标准,只有足金、千足金、高纯度金几个名称,其中足金和千足金用K金做表示。“万足金”“万纯金”不是法定的计量标准,也没有法定的计量方法和计量机构。
也就是说,梦金园将含金量999.9‰的黄金制品定义为“万纯足金”存在违反《首饰贵金属纯度的规定及命名方法》规定的嫌疑。以及公司客服对外宣称的“公司999.9‰黄金含量为万纯足金、万足金”的说法也并不合规。
因合作纠纷,
实控人夫妇被指“没有良心”“过河拆桥”
本网记者注意到,因合作事宜产生纠纷,梦金园实控人王忠善、张秀芹曾被自然人程向英、杨文武、程永平3位合作对象以散发传单、打条幅的方式进行控诉。
在3人宣发的传单及横幅中,对王忠善、张秀芹存在明显包含贬义的描述,诸如“没有良心”“过河拆桥”等。
判决书显示,对上述3人的行为,王、张二人曾多次就名誉权受损进行上诉。
据二人的申诉,由于上述被侵犯名誉权的情形由于侵权地点,山东国际珠宝交易中心的特殊性,以及网络时代信息传播速度和广泛性,上述3人的行为较严重的破坏了王、张二人的声誉和在客户眼中的形象,并因此减少了王忠善、张秀芹客户在珠宝交易中心的拿货量。
就此,王忠善、张秀芹二人就侵犯名誉权,要求上述侵权3人公开进行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万元。
(图片来源: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不过就再审审查判决结果来看,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上述案件是由合作事宜产生的纠纷,虽然前述3人解决问题错误,但行为被及时制止。此外,王忠善、张秀芹二人提供的证据并不充分。因此维持一、二审判决的结果,对王忠善、张秀芹二人的主张不予支持,驳回了两人的再审申请。
多次低价股权转让存疑
招股书显示,梦金园报告期内存在多次低价股权转让的情形。
例如,2018年1月15日,陈光锋与深圳梦金园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陈光锋将其持有的山东金梦园300万元股权转让给深圳梦金园,转让价款为272万元。
2019年2月26日,广东金梦园做出股东决定,同意股东深圳梦金园将持有的100%股权,1000万元出资额以92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梦金园。
冯爱茹将其持有的上海缘君梦的20%的股权、郭艳飞将其持有的上海缘君梦的20%的股权、唐淑华将其持有的上海缘君梦的9%的股权,分别作价0元于2016年9月12日前转让于山东梦金园。
2019年6月30日,山东梦金园与公司实控人控制的昊丰投资签署《股权转让意向书》:山东梦金园将其持有的昌乐农商行5.14%的股份以不低于1.80元/股、不高于2.00元/股价格转让给昊丰投资;将其持有的昌乐村镇银行9.80%的股份以1.00元/股价格转让给昊丰投资。其中,昌乐农商行亦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主要贷款银行。
上述各转让事项中,各转让方明显将所持股权低价、低于出资额、作价0元转让给梦金园下属公司。
此外,在公司销售政策上,本网记者还注意到,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0.15%、1.86%、1.39%、11.46%。2018年末以来,存在明显增长的趋势。与此同时,公司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100%、99.98%、86.11%、73.33%,呈持续下降趋势。以及公司2018年还将对加盟商的货品支持展销收费转变为应收账款赊销。
应收增多、账龄拉长、赊销增多等一系列的情况显示梦金园的销售政策似乎发生了变化以及公司的信用政策正在放宽。
至于梦金园是否存在通过这种形式进行促销,以及前述公司商标使用的合规性、对外宣传的合规性和股权转让的公允性等问题,还需要公司进一步的说明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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