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我国推行认缴制注册公司后,相信大多数人对内、外资企业都比较了解了。那么大家有听说过非居民企业吗?相信大多数人都没有听说过,那么什么是非居民企业呢?税费有优惠吗?下面就由小慧来给大家说说。
一、基本概念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采用了规范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概念,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依据税收管辖权中的属人原则判定的不属于本国居民的企业。非居民企业只就来源于本国的收入或所得征税。所谓税收管辖权是指主权国家根据其法律在课税方面所拥有和行使的权力。一国行使税收管辖权所遵循的原则分为属地主义和属人主义两种。
二、适用的所得税税率规定
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取得上述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非居民企业适用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或安排)规定了更低税率或免税的,可以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
备注:该类非居民企业取得下列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外国政府向中国政府提供贷款取得利息所得。
2、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和居民企业提供优惠贷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3、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三、非居民企业机构的设立
1、管理机构、营业机构、办事机构
2、工厂、农场、开采自然资源的场所
3、提供劳务的场所
4、从事建筑、安装、装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业的场所
5、其它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场所
6、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经常代理签订合同,或者储存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活动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存、支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如何备案?
1.【申请条件】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应于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生效且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30日内进行备案。
2.【办理材料】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 |
备注 |
1 |
《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备案表》 |
2份 |
|
2 |
股权转让业务总体情况说明,应包括股权转让的商业目的、证明股权转让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条件、股权转让前后的公司股权架构图等资料 |
1份 |
|
3 |
股权转让业务合同或协议 |
1份 |
材料文本为外文的,同时附送中文译本 |
4 |
工商等相关部门核准企业股权变更事项证明资料或《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 |
1份 |
纳税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对“相关部门核准企业股权变更事项证明资料”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并对承诺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
5 |
截至股权转让时,被转让企业历年的未分配利润资料 |
1份 |
3.【办理地点】
(一)现场办理:各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具体地址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门户网站查阅办税地图)。
(二)网上办理:陕西省电子税务局。
4.【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5.【收费标准】
不收费
6.【办理时间】
各地办税服务厅办理时间,详见办税地图:/col/col14974/index.html
7.【办理时限】
即时办结
8.【联系电话】
029-12366
9.【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提交的各项证明资料为复印件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报送中文译本的,应在中文译本上注明“本译文与原文表述内容一致”字样,并签章。
5.非居民企业向与其具有100%直接控股关系的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另一居民企业股权,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的,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
(2)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符合规定的比例。
(3)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4)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符合规定比例。
(5)企业重组中取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非居民企业向其100%直接控股的另一非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居民企业股权,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除需要符合上述条件外,还要求没有因此造成以后该项股权转让所得预提税负担变化,且转让方非居民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承诺在3年(含3年)内不转让其拥有受让方非居民企业的股权。
6.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属于非居民企业向其100%直接控股的另一非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居民企业股权的,由转让方向被转让企业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属于非居民企业向与其具有100%直接控股关系的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另一居民企业股权的,由受让方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7.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当事人履行相关法定义务,经实施检查的税务机关确认,在公布期届满后可以适用告知承诺制;其他纳税人存在曾作出虚假承诺情形的,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履行相关法定义务之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最后希望大家记住,无论非居民企业的一切自然人和法人,是否属于我们中国人还是外国人,只要有来源于中国境内的企业所得,就得受到我国税收管辖权的管辖,并对我国负有有限纳税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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