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征兵工作条例》公布
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新修订的《条例》共11章74条
涵盖
新兵可自行到部队报到
二次入伍可直接为军士
战时可根据需要重点征集退役军人
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有负责征兵工作的机构,设立征兵工作站,负责办理征兵工作有关事项;根据需要成立征兵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本学校征兵工作。
“以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的目标要求,后续部队基本上只要大学生了。
以后当兵也有了学历门槛了,有高素养,有技能的人群作为首要的选择。
这是一个趋势,也是一个重要信号。
相信再过几年,再也没有人会带着有色眼镜看大学生士兵了。
初审合格人员根据乡、民族乡、镇和街道办事处人民武装部(以下统称基层人民武装部)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征兵工作站通知,在规定时限内,自行到指定医疗机构参加初检。
初检主要对身高、体重、视力以及对裸露部位文身疤痕等身体明显不合格问题进行检查。
初检不受户籍和应征地限制,初检结果在全国范围内互认。
当然明显不符合这些基础条件,以后也没有必要千里迢迢地回到户籍所在地去进一步参加体检了。
退出现役的士兵,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再次入伍,优先安排到原服现役单位或者同类型岗位服现役;具备任军士条件的,可以直接招收为军士。
以前即便是一个有着5年军龄的下士第二次成功入伍,仍然需要从义务兵干起。从2023年5月1日开始,就能够直接招收为军士了。(是否存在考试,目前没有定义)
根据现行政策,军士服役满十二年退出现役即可由国家安排工作。军龄能不能合并计算,事关重大。
依托军队专业训练机构或者军队院校设立新兵训练机构,成规模集中统一组织新兵训练的,由兵役机关派人送兵或者新兵自行报到;对政治、身体条件或者专业技能有特别要求的兵员,通常由部队派人接兵;其他新兵通常由部队派人领兵。
现如今交通和信息两个方面的问题都不存在了,新兵自行报到也变成了可能;可以去部队前变成对自己的一种锻炼,也在一定程度上为国家节约了资源。
国家建立新兵退回争议调解裁决和申诉机制。新兵训练机构或者部队与兵役机关对退回处理结果有争议的,由军级以上单位按照有关规定提出调解裁决申请,由国防部征兵办公室自收到调解裁决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最终裁定。
新兵本人对退回处理有异议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军队相关部门提出申诉。
允许双方“打官司”。
丁是丁,卯是卯,大家都不为难。
应征公民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
应征公民为普通高等学校的全日制在校生、应届毕业生的,可以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者学校所在地应征。
这里解释得很清楚了,就是既可以户籍所在地应征,也可以到常住地应征,既可以在学校应征,也可以回老家应征;这样选择的空间更大了。
另外还有以下三点,更加通俗易懂:
以上新政策的颁布,总体感觉关于征兵的政策,一方面越来越开放,越来越灵活,顺应了时代的发展;另一方面,要求也越来越严,过去征兵工作中存在的灰色地带,照进了阳光。
愿国家更加强大,繁荣昌盛!
愿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比心][中国赞]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你若犯我,我必犯你!
为我们的战士点赞[中国赞][比心]
我是小鲁,希望大家多++关注[比心][中国赞][作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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