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议书
亲爱的同学们:
为提示广大未成年人文明礼仪素养,养成“讲文明、懂礼貌、有道德”的良好品格和行为习惯,努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根据自治区文明委《关于印发<全区文明行为促进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内文明委字[2019]2号)精神,自治区文明办、教育厅决定在2019年暑期开展未成年人“文明礼仪伴我行”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并提出如下倡仪:
一、文明出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听从交通**和交通信号指挥。要走人行道,不跨越交通隔离护栏,不抢行机动车道,不乱闯红灯、不乱穿马路、不并排骑自行车或并排行走,在行人拥挤的路段,不三五成群追跑打闹,横冲直撞。
二、文明乘坐。主动配合乘务人员维护公共秩序,要按顺序、慢步轻声地登车、登机或上船,扶老携幼,不抢占座位,主动为老弱病残孕让座,不大声喧哗。
三、文明举止。面容整洁、衣着得体、发型自然。仅态大方,使用礼貌用语,不抽烟,不乱扔垃圾,不乱停乱放交通工具。
四、文明用餐。在家庭日常就餐、公共场所用餐、社会交往聚餐时,要做到讲究卫生、爱惜粮食、节俭用餐、食相文雅。
五、文明观光。外出旅游须有家长陪同,不私自结伴出游。在旅游景区,要讲究社会公德,善待景观、爱护文物、尊重民俗。
六、文明观赏。在观看文艺表演和体育比赛等场合,要做到遵守秩序、爱护环境、专心欣赏、礼貌喝彩。
七、文明上网。认真学习网上知识,不浏览不良网站和信息。与网友进行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上网时间要控制,不沉溺虚拟空间。
同学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努力提升文明素养,共同营造文明环境,以全新面貌迎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办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9年7月4日
丨内容来源:呼和浩特广播电视台整理报道
丨本期编辑:张宁 高杨(实习)
丨本期责编:雅文
丨本期审核:韩舒杨
免责声明: 文章源于会员发布,不作为任何投资建议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本文链接:https://www.sws100.com/baike/3549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