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在翻阅二年级女儿的周记本时发现,结构助词“的、地、得”胡乱使用,要么一“的”到底,要么全是“得”。问她是否知道“的、地、得”的运用规则,她说只知道“我的书包”、“我的水壶”之类的肯定用“的”,其他每次都是稀里糊涂,哪个顺手写哪个,要么就是凭感觉。
据说 “的、地、得”的用法最早出现在晚唐五代时期,但由于当时的历史条件等因素,并未普遍使用,直到元朝,“de”作为结构助词才大量涌现,而在之前都是用“之”、“底”承担这个语法功能。直到20世纪出,白话文大量兴起,人们才开始区分使用“的、地、得”。 现代汉语依然把“的、地、得”称作结构助词,主要用来表示附加成分和中心语之间的结构关系。他们的读音相同,均读de,字面本身没有实际意义,前后结构关系却不同,而且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运用非常频繁。
为此,我和她针对她的周记做了讲解,虽然她还是一知半解,但最起码知道了“的、地、得”不应该胡乱凭感觉使用。
以下是关于“的、地、得”用法的小技巧,希望对孩子们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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