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爱学习、调皮贪玩的少年尼尔斯,因捉弄小精灵而被变成只有拇指般大小的小人儿,由此开始了一场跨越千山万水的冒险之旅。尼尔斯骑在鹅背上,跟着大雁走南闯北,一路上智斗狐狸、解救灰雁、驱散老鼠……
随着旅行的深入,瑞典的旖旎风光渐次展开,古老的传说与故事呼之欲出。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一个名叫尼尔斯的14岁男孩,家住在瑞典南部,父母都是善良、勤劳却又十分贫困的农民。尼尔斯不爱读书学习,调皮捣蛋,好捉弄小动物。
一个初春,他在家里因为捉弄一个小精灵而被变成一个拇指般大的小人儿。小尼尔斯骑在鹅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周游瑞典各地,看到了自己祖国的奇峰异川、旖旎风光,学习了祖国的地理历史,听了许多故事传说,也饱尝了不少风险和苦难。
在漫游中,他从旅伴和其他动物身上学到了不少优点,逐渐改正了自己淘气调皮的缺点,培养了助人为乐的优秀品德。当他重返家乡时,不仅重新变成了一个高大漂亮的男孩子,而且成了一个温柔、善良、乐于助人且又勤劳的好孩子。
作者塞尔玛·拉格洛夫(Selma Lagerl?f,1850—1940),瑞典19世纪末新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她是世界上首位凭借一部长篇童话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女作家,代表作有《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耶路撒冷》《一座贵族园的传说》等。
因拉格洛夫的成就,1914年她被选为瑞典皇家学会会员。瑞典政府为表示纪念与表彰,特将其头像和尼尔斯骑鹅的形象印在钞票和邮票上。
她(拉格洛夫)的作品中特有的高贵的理想主义、丰富的想象力、平易而优美的风格。
——诺贝尔文学奖授奖词
我在一片森林里度过了孩童时代……当时,有两本书占据了我的内心世界,那就是《哈克贝利·费恩历险记》和《尼尔斯骑鹅旅行记》。
——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 大江健三郎
这部作品更像是《麦田守望者》,是一部讲述成长的故事。尼尔斯的旅行,代表着生命的探索和渴望。这本书用了平和的口气跟孩子们讲述道理,讨论面对金钱、死亡的态度,生命的意义,人和自然相处的关系。这些在现在看来,也是非常当代的话题。
——英国著名戏剧导演 大卫·弗里曼
(图文转自公众号“云图数字有声图书馆”,原标题为《云图有声 | 诺奖典藏:<骑鹅旅行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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