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顺丰连续陷入“风口浪尖”,而原因都是因为快递“保价”赔偿之争。“寄丢11000元手机仅赔1000元”“寄丢20克黄金,保价8000只赔2000”之后,有用户再次反映顺丰“保价18000元的手办只赔500,客服回复保价不是保多少就赔多少”的争议。
给快递“保价”在不少消费者看来,似乎是给自己寄送的快递上了一个牢固的保险。但一旦快递丢失或者损毁,理赔起来似乎又不是自己想象的那么顺利,想要足额获得赔付只是一个美好的想法,现实则往往是残酷的。
对于“保价”,各家快递公司都有自己的标准规定,那么“保价”的含义到底是什么?我们又应该如何理解“保价”呢?
一、保价到底是什么?没有保价的快递发生损毁或者丢失,消费者是否也可以获得赔偿?
保价是属于快递物流服务商的一种增值服务。
解释起来,托运人也就是消费者与承运人,也就是快递公司双方签订带有保价条款的物流运输协议。由承运人按照条款约定,对发生货物损坏或灭失,由承运人按协议约定负责赔偿。
咱们有句俗语,叫“丑话说在前不为丑”,保价的本质目的也是如此,主要是为了声明我交给你快递公司的货物,是什么种类,价值到底是多少,让你明明白白,提醒你在运输的过程当中要小心注意。否则真丢了或者坏了,到赔偿的时候,别提醒我用户没提前告诉你。
很多人存在这样一种误区,认为没有投保的快递如果发生损坏或者灭失,快递公司就不赔,事实上是不对的。我国《民法典》第832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第833条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市场价格计算。
从司法实践来看也是如此,对于快递没有投保,如果发生丢失或者损坏,快递公司对于损失赔偿的条款没有提示并特别说明的,还是应当按照消费者的实际损失来进行赔偿的。
那么反过来,如果快递公司对损失赔偿的条款进行提示并特别说明的,那么就应当按照条款来进行处理,比如最高不超过运费多少倍的金额。
二、给快递“保价”是否等同于上“保险”?
首先需要强调的是,快递保价不能等同于保险。这里的保险,所说的是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途中的货物作为保险标的,保险人对由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赔偿责任。是一种商业行为,是要向保险公司投保的,并不像快递保价,是快递公司的一种增值服务。
这两者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首先保险是与货物相关的人都可以投保的,比如货主、发货人、托运人、承运人等等。保险种类也很多,除了基本险外,还有附加险、特别附加险、特殊附加险等等。其次,从内容上看,保价主要承担的是,当发生快递公司责任和意外事件时,应当向消费者承担的赔偿责任,而保险的赔偿依据是投了哪些险种。
从目的上看,保价更多的是防范人为责任,主要目的是为了声明货物种类和价值,督促快递公司对货物承担合理的注意义务,而保险更多的是防范意外风险。
三、足额保价快递丢失,是否应该全额获赔?快递损坏又应该如何赔付?
在足额保价,快递丢失的情况下,情况原则上来说快递公司是需要全赔的。但也要满足几个条件:一是确定货物确实是丢在快递公司手里;二是丢失货物价值可以明确。在这种情况下,因为是足额保价,保价金额可以覆盖货物价格,快递公司就应当全额赔付。
快递损毁,这种情况就有些复杂了。比如损毁的快递具不具有可修复性?修复以后的价值比之前的低没低?举个简单的例子,比如我快递一盒普通拼图,结果途中拼图包装损坏,丢失了几块,那快递公司赔偿那几块拼图就可以了,价值也基本上没变化。
但如果我寄的是一个名家做的茶壶,结果快递过程中把茶壶盖弄碎了,那么找谁修复?是找专业的大师修复,还是随便找个人粘粘?修复完了以后还有没有残值,残值是多少?这就容易引发纠纷。快递公司肯定认为残值越高越好,消费者肯定认为残值越低,甚至没有残值了更好。
那么总结起来,这种类型纠纷,就是双方对快递物品是不是具有可修复性,怎么修复、以及修复后的残值所产生不同意见所引发的。如果损毁的快递不具有可修复性,已经没有了残值,那么同样应该全额赔付。
四、消费者认为不具有修复性,快递公司认为能修复,双方各执一词该怎么处理?
快递公司是怎么省钱怎么来,消费者是希望破损的快递没有一丁点残值,双方都是为了自己利益最大化。这种情况,如果协商不了那最好的办法就是走诉讼程序了,由法院找到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残值,依据鉴定结果来进行判决。
五、并非所有物品都能被估价,一些属于绝版或对消费有特殊意义的物品丢失该如何处理?
这种情况确实很普遍,比如快递一个日记本,对寄快递的人或者收快递的人来说具有特殊的意义,但对别人来说就是没有任何价值。换句话说,实际上消费者自己也没办法去明确一个准确的数字,因为没有任何依据。我们说值100块,1千块还是1万块,都是没有任何依据的,只不过是凭着感觉,换句话说这不是消费者的直接损失,而是间接的或者是情感上的损失。在这种情况下,要求过分加重快递公司的责任,是不合适的。
我们需要明确一点,那就是一家公司所获得的收益要和风险成正比。我们寄一单普通小件快递,费用往往只有十几块或者几十块,快递公司从这一单上挣的钱也不会很多,如果连货物的间接损失或者情感遭受的损失都要承担责任,那运气不好赶上弄丢了客户的什么重要文件,导致客户间接损失几千万,那小点的快递公司就直接破产了,这明显是不合理的。即便消费者是走诉讼程序,丢失快递所造成的间接损失,也是很难得到法院支持的。
最后请大家也不要忘了,为什么叫快递,最主要的就是追求一个快字,其次是低价。用尽量少的钱,以最短的时间把货物运到目的地。快递这种集中运输的物流方式,途中货物产生一些损耗是在所难免的。如果选择快递这种方式,就应当具有承受货物损坏、灭失的心理准备,所以如果真是具有重要意义的个人物品,还是谨慎采取快递这种方式来运输。
六、快递保价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的糊涂账?问题在哪?
我们国家网上交易的市场太大了,完全依托于物流快递,这么庞大的快递量,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是非常正常的事情。有人一年就寄一个快递,很大概率十年都不会出现纠纷,但现在的问题是咱们有的年轻人,一天恨不得就收十个快递,一年下来能收几百个快递,有一两件出现问题实属正常。
快递出现问题以后,快递公司想用最少的钱搞定,消费者想要赔最多的钱,那在这个过程中快递公司就会通过设置合同条款或者各种各样的前置条件,比如能修的就不赔,搞不清价格的找自己合作的鉴定机构评估,目的就是压低赔付价格,减轻自己的责任。消费者认为这些所谓的条款不合理,是格式的霸王条款,想把这些统统推翻,认定为无效条款。这些矛盾搞来搞去就成了糊涂账。
对于快递公司的责任,我们已经有了统一的赔付规则。比如《民法典》的832条833条就已经明确了快递公司作为承运人的责任,此外国务院在2018年也公布过《快递暂行条例》,对快递赔付从法律法规层面进行了较为明确的规定。
各个快递公司还是应当进一步对赔付、保价规则加大提示力度,提醒快递风险。快递公司现在一味地宣传我们的服务怎么快、怎么安全,这就给消费者造成一种错觉,认为快递非常稳妥的物流方式,一旦发生问题,往往难以接受。
我们国家这么大的快递量,就决定了快递的物流方式必然是大规模的集中运输,集中分拣,消费者还是应当建立起一个意识,就是快递盒子不是保险箱,不是百分百的安全,如果非常重要的物品,还是应当谨慎选择快递这种物流方式。
作为消费者,在寄快递之前要留存好证据,比如留存好快递物品的发票,装箱前录视频,高价的物品还是要做保价,虽然不是不保价就一定不能获赔,但是保价相当于又给自己快递的物品加了一层保障,在出问题理赔时候也会减少扯皮的现象。
免责声明: 文章源于会员发布,不作为任何投资建议
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本文链接:https://www.sws100.com/baike/2841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