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广电·爱青岛2月16日讯家住市北区抚顺路11号的居民杨先生反映,前不久交水费时,2022年12月和今年1月的用水量共计129吨,水费高达1032元。而去年10月、11月两个月的用水量合计128吨,水费只交了683元。用水量大不说,两次抄表水量只相差了1吨,为什么水费竟然相差300多元呢?
杨先生家住市北区抚顺路11号院,去年10月,小区内的自来水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此后水费每两个月一缴。去年12月缴纳10月、11月两个月的水费时,水表显示杨先生用了128吨水,水费共计683元,而在最近缴纳去年11月和今年1月的水费时,账单上的数字让杨先生大吃一惊。
两次抄表,用水量只多了1吨,水费却相差了300多块钱,疑惑不解的杨先生想到了找记者帮办。经过联系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在电话中一步步指导,杨先生终于发现了问题所在。
用水量大的原因找到了,可为什么前后两次缴费,在用水量只多了1吨,也就是1立方米的情况下,水费却增加了300多元呢?
对此,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这样解释:目前我市执行阶梯水价标准,从自来水系统改造后新水表开始使用计算,每12个自然月为1年,居民户水价标准分为三档:第一档年用水量小于等于144立方米,水价为3.50元/立方米;第二档大于144立方米、小于等于204立方米,水价为4.65元/立方米;204立方米以上为第三档,水价为8.00元/立方米。两次抄表后,4个月的用水量共计257立方米,超过了204立方米,应当按照第三档标准缴费。
在这里也提醒大家,如果您发现自家的水费忽然高出正常水平,可以拨打自来水公司服务热线96111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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