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国时期,中国出现了首都、陪都和行都的特殊现象。
辛亥革命爆发,1911年12月4日(宣统三年十月十四日),起义各省都督府代表联合会在汉口集会。按照《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定南京为临时政府所在地,但并没明定南京为中华民国首都。
虽然没有明确说,但当时孙中山及临时政府的官员都认为将来必然以南京为首都。之所以定南京,主要是区别满清的北京,而体现朱明王朝的正朔。1368年,明太祖朱元璋在南京称帝,国号大明,年号洪武。
为此,孙中山任命徐绍祯为南京府卫戍总督。此时各省最高军政长官称为都督,而孙中山任命南京府的卫戍“司令”称之为总督,可见孙中山当时把南京放在何等地位看待的。
1912年2月12日,清末代皇帝溥仪宣布退位,袁世凯在北京宣誓就职临时大总统。袁世凯惧怕南方革命党人,将南京临时政府迁北京,南京改称江宁县。随着临时政府的北迁,人们在习惯上亦不再称北京为京师,而称之为首都。整个北洋时期,只设首都北京,没有设陪都与行都。
1927年3月,国民革命军北伐克复江宁。4月18日,国民政府再次改江宁为南京,并宣布奠都南京。6月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议建立南京为特别市,直隶国民政府,同时改北京为北平,设北平特别市,也直隶国民政府。1929年1月8日至1930年6月,国民政府改南京特别市为首都特别市。这是民国首次以“首都’命名城市。1930年6月,国民政府行政院成立,首都特别市改为南京直辖市,直隶行政院。
1932年日军在上海发动“一二八”事变。1月30日,国民政府发表宣言,移驻洛阳办公。政府官员中,除军政部长、外交部长外,均于30日晚北上赴洛阳。同年3月5日,国民党四届二中全会提案,决议“以洛阳为行都”。同年12月,国民政府自洛阳迁还南京。
在四届二中全会上,同时提出“以洛阳为行都的同时,至于陪都之设定,在历史地理及国家将来需要上,终以长安为宜,请定名为西京,决议以长安为陪都,定名为西京。”
之所以定西安为陪都,原因有三:
一是“一二八”事变后,首都南京直接受到日本的军事威胁,而北平沦陷后,北方只有西安可以防御日军。
二是国土虽然广阔,但西南有桂系、黔系军阀不稳,华北有日寇,此时唯有西北可以凭借;
三是国民政府内北方派势力历来就主张建都北方。
1937年“七·七”卢沟桥事变发生,日军在华北战场向我国南部腹地进攻。淞沪战场失利后,日军西进威胁南京,蒋介石认为四川可以作为民族抗战复兴基地,于是决定迁都于重庆。历史证明,蒋介石的这个决定是正确的。
不过,在迁都重庆前,国民政府重要军政机关移驻武汉(部分移至长沙)。此时的武汉成为我国事实上的行都,只是没有命名而已。直至1938年6月,武汉会战开始,国民政府驻汉各机关才正式开始迁往重庆。
此时,我国大片国土均被日寇侵占,南京、上海、北平、天津四直辖市均沦于敌手,西安虽改为西京,但未正式建市。重庆成为抗战期间,国民政府控制下的唯一一个直辖市。
至此,国民政府首都为南京,陪都为西京、重庆。
抗战胜利后,关于首都的定位再次引发争议。主张建都北平的认为,元、明、清三代都定都北平,建议迁都北平,并改称北京。主张定都南京的认为,这是“总理遗训”。也有主张以北平为政治都城,南京为典礼都城。更有主张定都武汉、西安、济南、兰州等地,一时间建都之说纷纷扬扬,各抒所见。
国民政府考虑到经过抗战,国内千疮百孔,百废待兴,迁都大事一时无法从事,所以最终决定仍定都南京。
1946年4月30日,国民政府颁布还都令,5月5日凯旋还都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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