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策》上有句话说得好:见兔而顾犬,未为晚也;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意思是说:看见兔子才想起猎犬,这还不晚;羊从坏掉的羊圈里被狼叼走才去补羊圈,也还不迟。例如我们学习,因为没认真复习,在考试时,成绩不及格,但我们并不泄气,而是接受教训,从此认真上课,及时复习,积极主动的准备下一次的考试,终于取得好成绩。这就是做到了“亡羊补牢”。
“亡羊补牢”的道理固然不错,但在安全生产工作上,不能采取“亡羊补牢”的态度。因为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了“亡羊”的损失后,再去想办法改进措施和工作方法“补牢”,无疑是必要的,但我认为,如果等到“亡羊”以后才“补牢”就为时已晚,安全生产工作关系我们生命财产安全,安全生产无小事。如果因为一时的疏忽懈怠,或明知道存在安全隐患却熟视无睹,造成生命健康损害、财产的重大损失,则往往无法挽回。因此,安全生产工作必须重在预防,事后补救不如事前防范,切不可等到“亡羊”,才去“补牢”。况且,有些“牢”是补不了的,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好比“牢”里只有一只羊,羊没了,这样的“牢”焉能得补?
出事了,再怎么“补”也晚了,可谓“为时晚矣”更是“悔之晚矣”。
所有事情的发生,都不是无缘无故的,“牢破”总是有个过程的,要是我们能做到早早查牢,不亡其羊多好。上海农贸市场失火事件,造成6人死亡,数十人重伤,妻离子散,财产被付之一炬。其原因就在于私拉乱接电器造成电路超负荷运转起火,而且棚内温度高、通风差,加上商户大量使用塑料袋、泡沫盒,很容易发生火灾事故。由于人们对安全的熟视无睹,等到造成严重损失后才想到挽救,已经太晚了。
在许多企业中,一些年轻员工,由于“不吃苦头不觉疼”,安全意识还较为淡薄,还不善于从他人的“牢破”中借鉴“不亡羊”的经验教训,因此,我们安监工作者,尤其要对企业人员加强监督管理,积极给予告诫和引导,最好不要在“亡羊”后“补牢”。
看来“补牢”抢在“亡羊”前,对于安全生产是多么重要。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把安全牢记于心,把安全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第一位,只有善于从已发生的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训,不让“亡羊”事件发生,把一切安全隐患消灭在“牢破”之前,才能筑起一个坚实的“牢”,才能切实保护好“羊”,确保安全生产,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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