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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谁来定 尺寸如何把握
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但未入住或使用的空置房物业费一直以来都是我们消费者心中永远的忧愁。
交付房屋未入住或使用的空置房如何收费,各地说法不一,众说纷纭。 2022年5月8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为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湖南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湖南省实际,重新修订《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其中提到,已办理房屋交付手续但未入住或使用的空置房物业费按不超过90%缴纳。
《办法》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包括已购车位的物业服务费、装修服务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而别墅、其他非住宅,以及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普通商品住宅物业服务费收取标准(包括已购车位物业服务费、装修服务费和装修垃圾清运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规定特别强调
明确了建设单位向受买人交房时间节点,必须是实质性办理了交付手续,明确了物业服务人进行物业备案的时间节点。
政策指引提示
(一)已经交付房屋的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方式
在物业已经售出并交付给业主的时候,业主是交纳服务费的义务人。物业交付后,由买受人开始承担,业主的物业费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入住后,全额收取。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连续六个月以上)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向物业管理企业书面备案,按规定或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50-7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或按省市县有关部门对空置房减免的规定收取物业费。
(二)尚未交付房屋的物业费收取方式
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第二十一条又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依据以上法规,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的物业服务费用,其计费时间是以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合同规定的计费时间为准。
物业空置后现行做法
空置房不是以住不住人为依据的,而是看你家里三表(水表,电表,气表)有没有动,如果三表只要动了一表,就是全价物管费了。没装修前是收50%,装修后就是100%了,收费的多少是看装修没有,而不是看住没住人为标准。
资深重庆物业经理解释道
作为一家知名重庆楼盘的物业经理,付女士表示,以上观点基本涵盖了空置房收费的基本情况,作为重庆的一家开发房屋公司从业人员,她谈到新的物业楼盘交付,首先是保证能按合同约定第一时间交付给购买人,及时履行合同的双方交付义务。
其次,根据用户的不同反馈意见,及时处理购房建议和意见,包括对房屋质量问题的处理,如果存在质量问题的,将对出现问题房屋进行整改,在整改期间所产生的物业等费用由开发公司承担,对质量问题分歧较大的,可能就要提交主管部门或者是第三方鉴定机构认定。
她谈到,房屋空置也会有不同的情况:一是用户自己未能及时接房的,经开发公司多次催告后,仍存在不接房,物业费用就应当由购买人自行承担。
另一种,购买人确认交房后,由于自己多种因素,不急着入住,这种情况,购房人就需要主动与物业公司沟通,对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提出个人意见,详细了解物业收费情况,作为重庆知名物业公司,一般情况下,均会考虑用户诉求,用户家里三表(水,电,气表)没有动,就会按50%计算,如果三表动了一表,就需要按全价收物管费,但也不是全部按此执行,如确实用户没有装修,也未入住,但却出现了三表中一表出现了异常使用,物业也是不会收费的。
相互的沟通才能化解矛盾
物业纠纷,除了物业服务质量外,更主要的还是收费问题,作为物业公司接手新的物业项目后,应当主动承担起为业主服务的责任,及时告知业主物业服务内容,更多的从服务者而不是管理者的角度出发思考和解决问题,而另一方面,业主也要清楚自己物业的基本情况,对新交付的物业情况做出预判,是暂时空置还是需要入住,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及时与物业服务提供方沟通,妥善作出安排。据了解,现在物业纠纷的问题症结还是告知和沟通不畅导致。
希望小编为你提供的物业收费服务解释,能为你构筑起家庭幸福的港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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