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疫情,大部分人苦不堪言,希望早日振兴经济,房贷给人带来一定的压力,今天我们来分析一下房贷。
一、 房贷合同
一般房贷合同首先有房屋的抵押权,这是物权,优先于债权,如果你欠一千万普通债权,无物权抵押,一般物权具有优先性,先拍卖房子全额还银行钱再说,其次一般有夫妻共同借款人或者一方做担保人,银行的债权还是有保障的,特别贷款人是公职人士,跑不了,除非不要这工作暂时逃避问题。
二、 逾期的成本
原则上要承担律师费(看合同约定)、普通利息、罚息、评估费、诉讼费、拍卖费、公告费等,至于个人上征信黑名单的成本另外计算,逾期成本是非常高的,慎重选择逾期。
三、 带押过户行不行
自从民法典实施以来,部分地区推进带押过户(带着抵押过户,不还贷款可以过户),首先你的地区不一定允许带押过户,具体问交易中心,其次带押过户银行的抵押权不受影响,还是有物权的,最后,如果还不上,最好带押过户自己处置,毕竟通过法院法拍,成本非常高。
四、 必需的居住房屋
最高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6条的规定,该条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
这里重点理解“抚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如果同一地区农村有房屋,可以住农村去,房屋拍卖没有障碍,如果房屋超过必需的水准,豪宅、别墅等,自然可以拍卖,最多以大换小,对居住人适当安置,或者申请执行人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因此,不要掉以轻心,一套住宅不是绝对安全的,这实际上就是债权人利益和债务人生存权的平衡。
五、 自然灾害房屋灭失、损毁
自然灾害房屋灭失、损毁,房屋上的抵押权灭失,房贷变为普通债权,钱还是要还的,因为你从银行的贷款已经给开发商了,余下来你和银行形成金融借款关系,抵押物灭失,最多房贷少点保障,钱还是要一分不少还的,当然我们只讨论法律,如果国家政策扶持,免除贷款,不在讨论范围。
六、 会不会涉及刑事责任
一般不会,除非有钱不还可能涉嫌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作为一个头脑正常的理性人,不会有钱不还使房子成为“法拍房”的。
七、 抗拒腾房法律后果
个人在国家机器面前永远是弱小的,抗拒腾房轻的会被拘留、罚款等,重的可能构成犯罪,外地法院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判决过几个人了,识时务者为俊杰,一味地蛮干是不行的。
考虑自己的工作、收入状况,慎重、合理选择房贷,逾期还款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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