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网显示,“本宫的茶”关联公司广州本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因隐瞒加盟费等收入超527万元,被认定偷税超18万元,近日被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罚款9万余元,而话题#胡海泉奶茶品牌偷税漏税 话题也登上热搜。南都·湾财社记者查询发现,著名歌手胡海泉间接持股该公司,本宫的茶也宣称其因明星创始人而自带流量,“半个娱乐圈都捧在手心”,而在2021年,本宫的茶曾因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被广州市番禺区市监局处以罚款4万元。
微博截图
处罚:
隐瞒加盟费等收入超527万元
本宫的茶”偷税被罚9万余元
根据行政处罚记录,广州本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在2019年至2020年期间取得加盟费等收入共527.83708万元(含税),上述收入未确认销售收入且未申报缴纳相关增值税和附加税费,未作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相关成本费用已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帐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广州本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上述隐瞒收入、少缴增值税17.482524万元和城市维护建设税7639.21元的行为是偷税,偷税数额为18.246445万元。
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决定,对广州本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上述偷税行为,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少缴增值税罚款87412.62元、少缴城市维护建设税罚款3819.61元,合计罚款91232.23元。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官网截图
相关:
曾因保质期标注不规范被罚4万元
胡海泉间接持股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这不是本宫的茶第一次被处罚。南都此前曾报道,2021年8月11日,广州本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因为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被广州市番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4万元。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广州市番禺区市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鲜泡奶茶礼盒”样品最大外包装及小包装上均未标注生产日期,该公司的行为涉嫌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
随后,8月20日上午,广州本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在其微博“本宫的茶”发布致歉声明称:涉事产品“奶茶礼盒”为品牌周边产品,其受处罚原因是盒装外包装的保质期标注不规范,袋装内包装原料信息不方便消费者查看,并表示产品的袋装内包装有产品信息表、生产商、保质期、生产日期等信息。声明中还提到,公司在发现问题后已第一时间全面停止销售,现外包装标签信息已按照相关规定全部更正完毕,并对其他产品进行了检查,暂未发现相同的问题。
天眼查显示,涉事公司广州本宫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1月2日,法定代表人是徐驰。股权方面,广州江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1%的股权,睢宏江和胡海泉分别持有广州江泉投资有限公司的46%和44%的股份。
天眼查截图
本宫的茶加盟官网显示,其由中国内地著名歌手胡海泉于2015年联合创始,为中国风新式茶饮品牌。自2015年成立以来,本宫的茶在全国及海外地区均设有线下门店,分布北京、广东、天津、上海、深圳、浙江、四川、河北等多个地区,海外签约及开业门店分布美国、日本、马来西亚、澳大利亚等地区。发展至今,本宫的茶仍然保持直营+加盟的品牌经营模式。
本宫的茶加盟官网截图
其还宣称,“明星创始人自带流量,全网打卡好评如潮”、“半个娱乐圈都打call:超50+明星翻盘点赞,众多明星大腕捧在手心里”、“全民疯狂种草:超1000+网红大V到店打卡,超300+美食博主点赞”等。
南都·湾财社记者注意到,有网友称,“本宫的茶”变成了“冷宫的茶”,并质疑“靠明星的名气做起来,难道不应该好好经营吗”。
采写:南都·湾财社记者 冯家钜 实习生 李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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